1 铁 道 部 办 公 厅 文 件 办档 [2002]8 号 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竣工文件编制移交办法》的通知 部属各单位,各合资铁路公司,各监理公司: 为做好铁路建设项目竣工文件编制移交工作, 保证建设项目档案齐全、完整、 准确,现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竣工文件编制移交办法》 ,请按照执行。 二○○二年三月十五日 2 铁路建设项目竣工文件编制移交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质量良好地编制铁路建设项目竣工文件,确保顺利交接和归档, 根据国家档案局、 国家计委关于基本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和铁道部 《铁 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交接办法》 (铁建设 [2001]117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竣工文件系指在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形成的, 如实反映施工过程和 建设项目实体状况的, 具有保存利用价值的各种文件材料、 图纸、录音、录像等。 第三条 竣工文件是铁路建设项目的真实记录, 是对建设项目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