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 甲方:张录营项目部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 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协商一致,订立本合 同。 一、工程名称 匡山碧桂园 121#楼地下室防水桩头防水。 二、工程地点:匡山碧桂园小区 三、施工日期: 2011年 12月 28-2012年元月 1日完成提前一天 奖 300,拖后一天罚 1000元。 四、工程承包范围:包清工含副材。 五、按现场实际收方为准,计算工程量每平方 7元,附加层技术 员出数为准,桩头每个 10元。 六、工程款的支付方式。 双方约定工程款的支付方式和时间。 工程量完成一半付己完工程量的 70%,全部完成付到工程量的 85%,过一年一个雨季没问题后,付到 90%,余款保修期满后付清。 七、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严格遵守工程建设的安全生产有关规定, 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 施,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利造成的事故和发生
玉龙乡 “五园新村”示范建设 (2011—2013) 发 展 规 划 玉龙乡人民政府 2010年 10月 10日 玉龙乡“五园新村”示范建设规划说明书 第一章 规划背景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 《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 意见》、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 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 、中共毕节地委、毕节地区行署《关于开 展生态文明家园建设的意见》和《毕节地区“五园新村”建设实 施方案》、中共威宁县委、威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生态文明 家园建设的意见》和《威宁县“五园新村”建设实施方案》的精 神,结合玉龙乡具体情况,立足于实际,谋求快速发展,实现对 玉龙乡“五园新村” 建设的目标, 通过民主协商, 尊重群众意愿, 现对玉龙乡沙田村和田坝村“五园新村”建设具体规划如下: 第二章 玉龙乡现状概况 一、示范区概况 1、沙田村 ( 1)、沙田村位于玉龙乡东部,为玉龙乡政府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