爵士岛咖啡海河天街店部分股份 转让及合作经营合同 甲方代表:王映正 乙方代表:罗成林 为进一步扩大爵士岛咖啡海河天街店经营规模和效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将该店股份转让和合作经营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所有合伙人共同遵照执行: 股份转让部分 一、甲乙双方确认,甲方投资经营的爵士岛咖啡海河天街店经营项目总资产为3800000.00元(大写:叁佰捌拾万元正),其中包含上交海河天街管理公司保证金500000.00元(大写:伍拾万元正),2015年8月至2016年4月上交海河天街房租待返还243000.00元(贰拾肆万叁仟元正),该店所有资产及爵士岛总部加盟费用,总负债为11000.00元(大写:壹万壹仟元正)。具体见经甲乙双方确认的资产清单、负债表和办会员卡汇总表(会员卡金额超过1万元部分,由甲方在分红中扣取,乙方按比例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