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道表面涂色标准规定 根据原化工部的规定和相关部门制定的规范, 对管道涂色进行规 定,规定如下: 1、管道的涂漆 1.1 凡是不锈钢、铝材、塑料制造的管道均不另行涂漆,但需涂色标 漆。 1.2 消防设施:如消防栓、报警器、消防箱等器材用大红色,危险设 施如放射源等涂黄色与黑色间隔斜条。 2、 管道输送介质的区别 2.1 除遵循上述规定以外,一些不保温的管道面漆按管道颜色表格涂 色,以便识别管内介质、介质的种类和状态。 2.2 保温管道的保护壳表面, 用玻璃丝布的,按照管道颜色表格涂色, 以便识别管内介质的种类和状态。 以白铁皮、铝皮或复合硅酸盐材料的表面, 虽不涂色,但应涂识 别色环,色环一般用双环,其间距和尺寸见表 1。 2.3 为有利于识别管内流体的性质、名称和流向,在主要管道上应标 出介质的流向,并写明介质的名称、管道规格。 2.3.1 箭头尺寸见表 2 2.3.2 介质名称用全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