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造价管理总站文件 甘建造价字 (2009)019 号 关于换发《甘肃省建设工程费用标准证书》的通知 各市、州建设工程造价(定额)管理站、各有关施工单位 : 根据《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行政执法机关执法依据的公告(第 1 号)》(甘政发 [2006]33 号)关于“建设工程费用标准的核定”的规定、省住房 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的通 知》(甘建价 [2009]358 号)及《甘肃省建筑安装工程规费计取 管理规定》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 ,经研究决定开展《甘肃省 建设工程费用标准证书》的换证工作 ,现将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 一、换证范围 : 凡领取了《甘肃省建设工程费用标准证书》或 近期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建筑、安装、市政、仿古、 园林、装饰装修等建筑业企业均参加换证。 二、换证企业须
1 附件: 甘肃省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编制和审核执业管理 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的管理,规范从业单位工程造价成 果文件的编制和审核,保证工程造价成果文件质量,根据《甘肃省建设工 程造价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工程造价活动的建设、代建(项目 管理)、勘察设计、施工、工程造价咨询等单位,必须依法取得工程造价执 业印章。 第三条 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必须加盖编制和审核单位及专业人员的执 业印章。 第四条 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包括: (一)建设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项目经济评价报告; (二)建设项目概、预、结算书,配合设计方案比选、优化设计、限 额设计等工作进行工程造价分析与控制的成果; (三)建设项目合同价款、工程量清单和标底、投标报价、工程结算 及竣工结(决)算报告; (四)实施建设项目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造价控制与管理的成果。 第五条 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