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外给水设计规范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 篇一 :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 征求意见 稿 给水条文 1 总 则 1.0.1 为使城镇给水工程设计符合国家方针、政策、法令,统一 工程建设标准,提高工程设计质量,做到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经济 合理、管理方便,特制订本规范。 [)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或改建的城镇及工业区永久性给 水工程设计。 1.0.3 给水工程设计应以批准的城镇总体规划为主要依据,水源 选择、净水厂位置、输配水管线路等的确定应符合规划的要求。 1.0.4 给水工程设计应从全局出发考虑水资源的节约利用、水环 境保护和水资源的可持续性,正确处理城镇用水和其他用水的关系。 1.0.5 城镇给水工程设计应按远期规划,近远期结合,以近期为 主。近期设计年限宜采用 5~10年,远期规划年限宜采用 10~20年。 1.0.6 给水工程构筑物的合理设计使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