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事故管理制度 为使公司员工在工作中遭受事故和职业病伤害后获得 及时医疗救治,经济补偿和职业康复的权利,并对事故及时 准确的进行调查处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国务院第 375 号)恃制定本制度。 1 本制度适用于与公司形成劳动关系的员工, 退休返聘人 员,为公司建筑施工并签定安全协议的施工队职工。 2 由于下列情形之一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2.1 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 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 事直接关系本单位重大利益的工作的; 2.2 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与本单位有关的 科学试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 2.3 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 的; 2.4 在生产工作的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 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 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江苏东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江苏东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江苏东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工伤事故管理制度 1、 总则 1.1为加强公司工伤事故管理,做好工伤事故的报告、分析、统计、 处理、以及迅速采取预防措施等工作,促进工伤预防和安全生产,避 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进一步控制轻伤,遏制重特大伤亡事故,根据 国家、自治区、徐州市工伤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安全生产 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以下简称《制度》 )。 1.2公司员工应当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定,杜绝有法不依、违 章指挥、违章作业等现象,预防工伤事故发生。 1.3凡是员工在生产工作时间和区域内发生的与生产工作有关的伤亡 和急性中毒事故,均属报告、分析、统计范围。 1.4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 原则;“四不放过”的原则;公正、公开的原则;分级管理的原则。 1.5本《制度》适用于在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