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日常养护规程 第一章 总 则 1.1 目的 促进宣大高速公路机电工程养护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程序 化。 1.2 适用范围及依据 适用于宣大高速公路机电工程养护,参照《河北省高速公路管 理局机电工程养护规程》执行。 1.3 养护内容 1.3.1 收费系统:车道设备、计重收费设备、收费站设备及软 件、收费中心(分中心)设备及软件、闭路电视监视系统、内部有 线对讲及紧急报警系统、收费系统计算机网络等。 1.3.2 监控系统:地图板、投影仪和外场、站区的信息采集、 显示、发布设备,路监控中心设备及软件、监控系统计算机网络 等。 1.3.3 通信系统:通信管道与光电缆线路、光纤数字传输系 统、数字程控交换系统、通信电源等。 1.3.4 供配电系统:收费系统、监控系统、通信系统的供电设 备、后备电源、供电线缆等。 1.3.5 办公自动化系统:服务器、路由器、交换机、计算机、 网线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