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供水设施(水池、水泵房)管理制度 一、由卫生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指派责任心强、 身体健康的人员负 责水池、水泵房设备的监控、清洁及日常巡视管理工作。 二、水池容积及管道口径应满足用水需求, 生活用水与消防用水 管道布置合理,不存死水区。 三、水池结构坚实、牢固、光洁、不渗漏、耐腐蚀;水池入孔必 须加盖加锁,锁匙由专人保管;水池溢流管口、通气孔口应有防蚊虫 进入的不锈钢;溢流管、排空管不得与下水道直接相连。 四、水池每半年至少清洗消毒一次,并取得水质检测合格证明。 在水质二次污染高发期应适当增加清洗次数,定期投加适量消毒剂。 五、水池管道、阀门定期维护,发现跑、冒、滴、漏现象,应立 即组织维修、更换。非管理人员不得随意开启或关闭水池阀门。 六、水池四周应保持清洁,定期消杀;周围 30 米范围内禁止设 置旱厕或堆放垃圾堆。 七、水泵房内机电设备、仪器由值班人员负责操作,无关人员都 不得进入水泵
生活饮用水管理制度 1. 供水单位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制管水人员必须取得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和健康体检 合格证明。 2. 健全卫生管理规章制度。落实卫生管理人员,按要求建立,健全卫生档案。 3. 水净化处理设备、设施必须满足净水工艺要求,必须有消毒设施,并保证正常运转。 4. 输水、蓄水和配水等设施密封,严禁与排水及非生活饮用水的管网相连接。 5. 健全放水、清洗、消毒和检修制度及操作规程,蓄水设备要定期清洗和消毒,管网末端 应定期放水清洗。 6. 水处理设备、设施、管网投产前或者修复后,必须严格冲洗、消毒,经水质卫生检验合 格后方可供水。 7. 必须设置水源卫生防护区、保护区内严禁有任何可能危害水质卫生的设施和进行有碍水 源水质卫生的活动。 二次供水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 自觉遵守国家颁布的生活用水。 二次供水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定。 2. 做好供水设施、场 地及周围环境的清洁卫生,确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