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RC 构件行业规范 哈尔滨北纬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GRC 预制构件工程技术要求 一、设计 1、预制构件应按围护结构进行设计,在进行结构设计计算时,不应考虑 分担主体结构所承受的荷载和作用 ,只应考虑直接施加于其上的荷载和作用。 2、预制构件及其连接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力、刚度和相对主体结构的位 移能力。 3、有抗震设计要求的预制构件,在设防裂度地震作用下经修理后,构件 应仍可使用,在罕遇地震作用下,构件不得脱落。 4、预制构件的设计,在重力荷载、设计风荷载、设防裂度地震作用、温 度作用和主体结构变形影响下,应具有安全性。 5、预制构件的预埋件、专用连接件的设计应符合 JGJ133-2001 要求;连 接螺栓应按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 GBJ17)进行承载力计算;构件与专 用连接件间的固定螺栓应采用不锈钢螺栓, 其直径不得小于 10mm ,专用连接件 应通过焊接与墙体预埋件或钢构件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