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 厂区动土作业安全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动土作业定义、安全要求及《动土安全作业证》的 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炼化公司各企业生产区域的动土作业。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 的条文。本标准发布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 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HG23016-1999 厂区动土作业安全规程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动土作业 挖土、打桩、地锚入土深度在 0.5m以上;地面堆放负重在 50Kg/m2 以上;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的作业。 4 动土作业安全要求 4.1 动土作业必须办理《动土安全作业证》 ,没有《动土安全作 业证》不准动土作业。《动土安全作业证》格式见附录。 4.2 动土作业前,项目负责人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施 工负责人对安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范 1目的 为规范动土作业管理,避免破坏地面及地下设施,保障员工和外来施 工人员健康安全,预防事故,特制定本文件。 2范围 本文件规范了动土作业安全管理的内容和要求。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 位和工程承包方;适用于油(气)库、加油(气)站的动土作业。 3术语和定义 3.1动土 在生产、作业区域使用人工或推土机、挖掘机等施工机械,通过移除 泥土形成沟、槽、坑或凹地的挖土、打桩、地锚入土作业;或建构筑 物拆除及在墙壁开槽打眼,并因此造成某些部分失去支撑的作业。 沟槽 长窄形且深度大于宽度的凹地, 通常沟槽的宽度不大于 5m,一般用来 埋设地下管线、导管、电缆或无地下室的建筑物地脚。 3.3支撑 防止坑壁塌方的机械、木料或金属液压件等结构物。 3.4斜坡 使沟、槽侧面与垂直面形成一定角度,防止沟槽侧壁坍塌的斜面。 3.5技术负责人 指施工单位具有地质勘察、建筑工程等专业技术资质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