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民用建筑消防给排水设计常见问题小结 随着《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以下简称《高规》 )的更新及新《自动喷水灭火系 统设计规范》(以下简称《自喷规范》 )的出台, 对高层建筑消防给排水设计的要求也日趋严 格。特别是近一、两年来,全国各省、市都先后开始实施建筑工程图审查制度,其审查的主 要依据为 2000 年颁布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强制性条文》所规定的各项条款是 设计当中必须遵循的硬性要求。 因此,本文就笔者近一、 二年来所参与的高层消防给排水设 计,以及在设计复核、 审查中所遇到的一些问题进行小结, 希望能给同行提供一定的参考与 借鉴。 一、高层建筑消防设计 1、在高层建筑内应控制使用双阀双出口消火栓代替两组单阀消火栓。 《高规》规定“同 层相邻两个消火栓的水枪的充实水柱达到被保护范围内的任何部位。 ”在某些条形高层建筑 中,其端部是否可以采用双阀双出口消火栓, 从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