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工程制图一般规定 1 第一章 总 则 第 1.0.1条 为统一我院道路工程的制图方法,提高制图效率和制图质量,便于 技术审查和技术交流,制定本规定。 第 1.0.2条 本规定适用于我院道路工程各阶段设计和院标准图编制。 第 1.0.3条 我院道路工程制图,除应遵守本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有关现行标 准的规定。 第 1.0.4条 对执行条文严格程度的用词采用以下写法: 一、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时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 反面词采用“严禁”。 二、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三、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或“可”; 反面词采用“不宜”。 第 1.0.5条 条文中按指定的其它有关标准、 规范的规定执行,其写法为“应按 ,, 执行”或“应符合 ,, 要求(或规定)”。 如非必须
道路交通标线 高速公路指路标志 禁令标志 警告标志 指路标志 指示标志 道路交通标线 中心黄色双实线(严禁车辆跨线或压线行驶) 中心黄色虚实线(实线一侧禁止车辆越线或左转弯,虚线一侧 准许车辆越线超车或左转弯) 双向两车道路面中心线(分隔对向行驶的交通流,在保证安全 的情况下允许车辆越线超车或左转弯) 车行道边缘线(白色实线,用来指示机动车道的边缘,或用 来划分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的分界) 禁止变换车道线(白色实线) 左弯待转区线 (左弯车辆可在直行时段进入待转区, 等待左转。 左转时段终止,禁止车辆在待转区内停留) 人行横道 左转弯导向线(白色虚线,表示左转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 的分界) 高速公路车距确认标线(用以提供车辆驾驶人保持行车安全距 离之参考) 直接式出口标线 平行式出口标线 直接式入口标线 平行式停车位 倾斜式停车位 垂直式停车位 港湾式停靠站 (公共客车专用) 三车道标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