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人事部关于贯彻执行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 国家 标准的通知 1983 年 9月 29日,劳动人事部 我部委托上海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起草的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 使用、检查和维修安 全技术规程》,业经国家标准局以国标发〔 1983〕263 号文批准为国家标准,其编号和名称 为GB 3787--83《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 。该《标准》 自 1984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标准》文本将由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发行。 请各地区、 各企业 主管部门为贯彻执行该项 《标准》做好准备工作, 贯彻执行时应以出版社 《标准》 文本为准。 附一: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Technieal sa fety code for handheldmotor operated tools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 为了防止手持式电动工具 (以下简称工具 )在使用中引起的人身伤亡事故,本标准对工具的管 理、使用、检查和维修中的安全技术要求作出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生产劳动过程中使用的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 1 分类 工具按触电保护分为: 1.1 Ⅰ类工具 工具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它还包含一个附加的安全预防措 施。其方法是将可触及的可导电的零件与已安装的固定线路中的保护 ( 接地 )导线连接起来,以这样 的方法来使可触及的可导电的零件在基本绝缘损坏的事故中不成为带电体。 1.2 Ⅱ类工具 工具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它还提供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附 加安全预防措施和没有保护接地或依赖安装条件的措施。 Ⅱ类工具分绝缘外壳Ⅱ类工具和金属外壳Ⅱ类工具,在工具的明显部位标有Ⅱ类结构符 号。 1.3 Ⅲ类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