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北 京 市 物 价 局 京国土房管拆( 2003 )808 号 关于发布《北京市房屋重置成新价 评估技术标准》的通知 各区县国土房管局、物价局,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 为规范本市房屋重置成新价评估行为,合理确定各类房屋的重置 成新价,根据建设部《房地产估价规范》 (GB/T50291-1999) 和本市实 际情况,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北京市物价局对原《北京市 房屋估价办法》、《北京市住宅楼房估价技术规范》作了修订,现予 发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标准适用于本市各类房屋重置成新价的评估。 二、按照《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和《北京市集体土地 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进行房 屋拆迁时,需要对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进行评估的,应当按照本标准执行。 三、平房、中式楼房重置成新价评估的分值,东城区、西城区、 崇文区、宣武区、朝阳区、 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