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养护标准 (路产养护部) 为保证高速公路设施的完好,合理安排养护工作,以保证高速公 路安全畅通。现依据《公路养护技术规范》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 订本标准。 1 路面(硬路肩) 1.1 路面保洁:主线、匝道由养护施工单位负责每天清扫 1 遍,收 费广场每日清扫 2 遍。 1.2 路况巡查:由养护施工单位每日巡回检查 1次,巡查人员填 写《日常养护巡查记录表》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及时报告管 理处。 1.3 时限规定:坑槽修复一般情况下应在巡查发现后的 24小时内 进行应急填补,并在 72小时内进行规范修补。如由于天气恶劣,无法 进行规范修补,则应在天气好转后立即修补。 1.4 裂缝维修:养护施工单位发现裂缝后应及时灌缝。 1.5 沉降观测:养护施工单位对较严重的沉降路段、搓板路段应 建立沉降观测点;沉降路段每 3 月组织一次观测;对观测数据进行整 理归档。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