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水锅炉司炉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操作 1. 本规定适用于以水为介质的低压锅炉; 2. 司炉工必须经劳动局的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有上岗证,操 作不高于核准类别的锅炉; 3. 司炉工上岗时必须履行职责, 遵守劳动纪律, 执行锅炉安全技 术操作规程,认真填写好各种记录。 二、烘炉和煮路炉前的检验 1. 链条炉排冷态试车 12小时以上,保障运行良好; 2. 鼓引风机、出渣器、给水设备试运转正常; 3. 锅炉的附属零件装置是否齐全、严密; 4. 各种管路是否完整、畅通,烟风道是否畅通; 5. 检查恒压设备,系统恒压设备必须与系统完全相同。 三、烘炉、煮炉 1. 冲洗,对新投入或长期停用的锅炉及网路系统, 启动前应用水 进行冲洗,以清除网路系统中的污垢、铁锈和其他杂物,防止在运行 阻塞管路和散热设备; 2. 向锅炉内加入软化水至水位表中低水位, 进水温度一般不高于 40℃;系统进水的顺序是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