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锅炉水处理系统安装调试记录 记录编号: 使用 单位 名称 地址 邮政编码 安全管理人员 联系电话 联系人 设计 单位 名称 设计资质证明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安装 单位 名称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调试 单位 名称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锅炉 情况 品种(型号) 制造编号 设备代码 额定蒸发量(热功率) t/h(MW) 过热器减温方式 额定压力(出水温度) MPa(℃ ) 分项 检验 结论 (1)资料核查: □符合要求; □不符合要求 (2)设备安装质量: □合格; □不合格 (3)水处理系统调试: □符合要求; □不符合要求 (4)水质检验: □合格; □不合格 检验 结论 □合格; □不合格。 备注 安装单位负责人: 日期: 调试单位负责人: 日期: 使用单位负责人: 日期: 监检单位负责人: 日期: 一、锅炉水处理系统设计核查记录 记录编号: 设计依据 □ GB/T
报告编号: BZTJ/BG-10SJ__ 锅炉水处理系统安装监督检验报告 使 用 单 位: 设备品种(名称): 设 备 型 号: 设 备 代 码: 检 验 日 期: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 注 意 事 项 1. 本报告是依据 TSGG5002-2008-《锅炉水处理检验规 则》,对锅水处理系统安装监督检验的结论报告。 2.报告应当由计算机打印输出, 或者用钢笔、签字笔填写, 字迹要工整,涂改无效。 3.本报告无检验、审核、批准人员的签字和检验机构的 核准证号、检验专用章或者公章无效。 4.报告一式二份,由检验机构和使用单位分别保存。 5.受检单位对本报告结论如有异议,请在收到报告起 15 个工作日内,向检验机构提出书面意见。 6.本报告对检验时的状况负责。 检验机构地址:博乐市团结路 77 号 邮政编码: 833400 联系电话: 0909-2284367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