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劳动人事部关于石油工业提前退休工种的复函 劳人护〔 1984〕26 号 (1984 年 7 月 6 日) 石油工业部: 你部〔84〕油劳资字第 69 号关于石油工业提前退休工种调 查表的来函收悉。经研究,同意将你部 “提前退休工种调查表 ”所列的 15 个工种作为提前退休工种试行。这类工种工人退休时,可以按照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二)项的规定办 理。 除本文批准的 15 个提前退休工种外,你部其他需要提前退休的 工种,凡与我部已批准的其他部门提前退休工种名称、劳动条件(指 批准时的劳动条件)相同的,由省、市、自治区石油部门研究提出, 经省、市、自治区劳动人事部门批准后实行,同时抄报我部备案。 附:石油工业提前退休工种范围表 石油工业提前退休工种范围表 序号 工种名称 工种性质 劳动条件 2 1 钻工 特 别 繁 重 体力劳动 1.体力劳动繁重:开钻后,上部
地质矿产部 关于颁发《地质机械、仪器、印刷工业 企业提前退休工种表》的通知 地发〔 1988 〕276 号 (1988 年 8 月 8 日) 中国地质机械仪器工业总公司、物化探局、地质出版社、部各直属工厂: 根据劳动人事部劳人护〔 1985〕6 号《关于改由各主管部门审批提前退休工种的 通知》精神,制定了我部地质机械、仪器、印刷工业企业从事高温、高空、有毒有害, 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提前退休工种表,现颁发执行。凡表列工种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 力劳动工作累计满 10年的,从事高温工作累计满 9年的,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 累计满 8年的工人,可以按照国发〔 1978〕104号《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 办法》第一条(二)项的规定办理退休,其他尚需提前退休工种,待进一步调研后再 行颁发执行。局属探矿修配厂、印刷厂从事符合表列工种条件的,也可按照执行。 附:地质机械、仪器、印刷工业企业提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