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计量 2009版 子目号 第 100章 101.11 通则 属履行 101 节中各项要求的,除 101.09 小节按下述规定办理外,其他 不另单独计量与支付。 1.计量 (1)承包人按合同条款办理的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保险,按总额 计量。 (2)承包人应交纳的所有税金 (包括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和教育 附加税 )和他雇用的所有人员的安全事故保险费、施工设备保险费,由承包 人摊入各相关工程细目的单价和费率之中,不单独计量。 2.支付 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的保险费,将根据保险 公司的保单经监理工程师签证后支付。如果由业主统一与保险公司办理上 述两项保险,则由业主扣回。 102.14 工程管理 1.计量 (1)102.08 小节的工作内容及与此有关的一切作业经监理工程师审查 批准后,以总额计量。 (2)102.11 小节的工作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