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1.经费来源与支出需平衡,即: 专项经费来源 =专项经费支出;自筹经费来源 =自筹经费支出; 配套经费来 源=配套经费支出。 2、配套经费:指项目归口管理部门或其他政府部门的配套经费。 3、间接费用:指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合作单位在组织实施项目过程中发生的无 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 主要包括为项目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 房屋,水、电、气、暖消耗(科研支撑费) ,管理费、绩效支出三部分。 4、其中绩效支出:指承担项目任务的单位为提高科研工作的绩效安排的相关支 出。 以下 2 项说明,是对专项经费支出的要求,自筹和配套经费的支出不受此 限制: 5、专项经费中间接费用使用分段超额累退比例法计算并实行总额控制,按照不 超过项目经费中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一定比例核定: 100万元及以下部分不超过 20%; 超过 100万元至 300万元的部分不超过 13%
1 预算编制说明(审)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秀屿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 2、工程概况:秀屿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 1#、2#楼;地点位于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坝津 村,底下 0层,地上 7层,1、2#楼建筑面积均为 2994.78m2,建筑总高度均为 23.95m。 二、编制范围: 按施工图纸并结合预算编制说明(不列入招标范围的详见预算编制说明) ;本工程 设计图纸与编制说明不一致的,以编制说明为准。 三、编制依据: 1、业主提供的由莆田市荔城区建筑设计院设计的《秀屿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的施工 图纸。 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08)、《福建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 价规范》宣贯材料; 3、《福建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 (2005 版 )、《福建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 (2005 版 )。 4、《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福建省综合单价表》 (200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