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施 工 方 案` 本工程由于是改造工程, 方案有些不确定因素, 需要在准备阶段 落实,我们认为要进行深化设计,重点要确定以下问题: 1、 报警系统:系统图、平面布置图和设备清单。 2、 水消防系统:设计图纸基本没有问题,主要是在泡沫控制阀和 湿式报警阀的延时器之间加一 PORV阀,才能进行自动和手动控 制。 A、报警系统施工方案 一、一般规定 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施工按批准的设计深化图纸进行, 不得随 意更改。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前, 应具备设备布置平面图、 系统图以 及其它必要的技术文件。 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竣工时,提交下列文件: (1)设计变更文字记录; (2)施工记录(包括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 (3)检验记录; (4)竣工图; . ... 二、布 线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布线,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工程 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 2.火灾自
锅炉房设计规范 第一节 锅炉给水设备 第 7.1.1 条 给水泵台数的选择,应能适应锅炉房全年热负荷变化的要求。 第 7.1.2 条 给水泵应设置备用。 当最大一台给水泵停止运行时, 其余的总流量, 应能满足所有运行锅炉在 额定蒸发量时所需给水量的 110%;当锅炉房设有减温装置或蓄热器时,给水泵的总流量尚应计入其用水 量。 第 7.1.3 条 当给水泵的特性允许并联运行时,可不用同一给水母管; 当给水泵的特性不能并联运行时, 应 采用不同的给水母管。 第 7.1.4 条 采用电动给水泵为常用给水设备时,宜采用汽动给水泵为事故备用泵,其流量应能满足所 有运行锅炉在额定蒸发量时所需给水量的 20%~40%。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不设置事故备用汽动给水泵: 一、有一级电力负荷的锅炉房; 二、停电后锅炉房停止运行,且给水泵停止给水不会造成锅炉缺水事故。 第 7.1.5 条 采用汽动给水泵为电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