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2 海南省物价局关于降低高可靠性供电费用和临时接电费用收 费标准的通知 【法规类别】 价格综合规定工业品价格管理 【发文字号】 琼价价管 [2016]56 号 【发布部门】 海南省物价局 【发布日期】 2016.03.23 【实施日期】 2016.04.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XP10 海南省物价局关于降低高可靠性供电费用和临时接电费用收费标准的通知 (琼价价管〔 2016〕56号) 各市县物价局、洋浦经济发展局、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为节约电力建设投入,合理配置电力资源,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停止收取供配 电贴费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发改价格〔 2003〕2279号)精神,结合我省高可靠性 供电费用和临时接电费用收费标准执行情况,经研究,决定降低我省高可靠性供电费用 和临时接电费用收费标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降低我省高可靠性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