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0782/T017-2004 ICS 备案号: 浙 江 省 义 乌 市 农 业 地 方 标 准 规 范 DB330782 DB330782/T017-2004 农 用 钢 架 大 棚 2004-11-29 发布 2005-01-01 实施 义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330782/T017-2004 I 前 言 农用钢架大棚是我市快速发展的设施农业装备,为提高钢架大棚的建设质量,改善农业生产条件, 切实保护好农民、农业企业的经济利益,促进设施农业的进一步发展,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特制订本 标准。 本标准规范规定了本市农用钢架大棚的建设标准, 作为今后本市钢架大棚的引进推广、 安装和质量 验收的依据。 本标准规范 2004年11月29日发布,自 2005年1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规范由义乌市农业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规范主要起草单位:义乌市
钢架结构大棚原理 这种大棚多采用轻型钢材或钢管焊接而成,其基本结构 和竹木结构相似。其特点是坚固耐用,中间无柱或只有少量 支柱,空间大,遮荫少,便于作物生长和人工作业,但造价 较高,一次性投资较大。一般使用期在 10 年以上,有的可 以达到 20年,虽然在建造时采取了一些防锈措施, 但每隔 2~ 3 年仍需进行防腐蚀维修,特别是钢筋三角功架的维修十分 困难,费用也较高。这种大棚因骨架结构不同可分为:单梁 拱架、双梁平面拱架、三角形拱架。骨架多采用直径 12~16 毫米的圆钢或直径相当的金属管为材料。单梁拱架即使用 1 根圆钢或钢管做拱架。双梁平面拱架由上弦、下弦及中间的 腹杆连成精架结构。三角形拱架则由三根钢筋及腹杆连成析 架结构。通常大棚宽 10~12米,高 2.5~3.0 米,长度依地 块长度和生产规模而定,一般长 40~60米。单梁拱架需要 少量立柱支撑棚架,以增强抗风、抗积雪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