仿古建筑工程技术操作规程 第一章 总则 1.0.1 为加强对园林古建工程的技术管理,提高工程质量水平,特制 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园林古建筑的维修及复建工程和仿古建筑工程 的古建项目部分。 1.0.3 制订本规程的依据: a)、北京市文物局《文物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b)、《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c)、清工部《工程做法则例》 1.0.4 文物建筑的修缮操作, 除遵照和执行本规程外, 还应参照文物建筑本身具体的特殊结构和实 际情况进行。修缮工程原建筑的作法与本标准有异时, 在有充分依据 的条件下,应按原作法操作。 1.0.5 园林古建工程中遇有水、电、现代土建装饰项目时,应遵守国 家规定的有关施工及验收规范要求。 1.0.6 本规程根据北京地区园林古建工程情况制定,在本市园林系统 古建工程中执行。 第二章 大木制作与安装工程 2.0.1 施工前操作人员必须熟悉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