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精品工程细部做法介绍 一、宏观上应达到的基本条件 (一)保证主体结构和地基基础的安全,满足使用功能, 达到装饰装修效果以及绿色环保,兼顾可持续发展、节能、 节水、节材、省地等主要方面均达到很高的水平。 (二)工程必须满足使用安全和使用功能的要求,做到 技术先进、性能优良、使用寿命长,其可靠性、安全性、耐 久性、经济性、舒适性等方面满足用户的需求。 (三)工程技术的难易程度、新技术的含量,显然在工 程质量相当的情况下,谁的含量高将占到优势。 (四)多处部位均能反映精致、细腻特色,整体达到精 品程度。建筑设计应具有鲜明的时代感、艺术性和超前性; 结构设计体现当代的科技水平;施工过程中,广泛开展管理 创新、技术创新、工艺创新,做到“过程精品,细节大师” , 精益求精,优中之最。 (五)要经得起宏观和微观检查和时间考验,越是严格 检查,越可显出精致细腻之处。 (六)精品工程要达到用户无可挑剔的
国家优质工程审定办法 (2010年修订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践行科学发展观, 贯彻国家 《质量振兴纲要》 和“百年大计, 质量第一 ”的方针, 增强工程建设企业 (单位) 质量意识,不断提高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水平,保证国家投资 安全,充分发挥投资效益, 规范国家优质工程奖的评选活动, 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优质工程奖是 1981 年经国务院批准设立 的工程建设领域国家级质量奖,宗旨是倡导工程建设质量管 理的系统性、科学性和经济性,宣传质量优、管理佳、效益 好、节能、环保的工程项目,表彰在工程建设中做出突出贡 献的企业(单位) 。 第三条 国家优质工程是以工程建设项目质量为主要评 定内容,涉及工程建设项目的合法性、工程质量管理的系统 性、科学性和经济性,以及工程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各个 环节。 国家优质工程的建设理念还应当符合国家在国民经济发 展不同时期所倡导的发展方向和政策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