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摄合作协议 甲方(委托方):深圳苏菲玛索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乙方(受托方):深圳开心影像工作室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就甲方委托乙方拍摄事宜,本着诚信、互助、共赢为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合作时间和拍摄地点 合作时间: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一年。到期后若无异议,则无需签署自动续约,若有更好的合作方式,经双方协商后重新签署。 拍摄地点:深圳市宝安区西乡大道与前进二路交汇处彩虹城四楼TEAM空间B60,或由甲方指定的其他拍摄地点。 二、服务标准及要求 A. 拍摄标准 乙方在合作协议生效后负责拍摄,灯光、背景、道具、化妆、造型; B. 拍摄内容 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拍摄内容为形象照、个人写真、全家福; C.后期要求 乙方拍摄完成后,需要对所拍摄的相片进行后期处理,精
外卖合作协议 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合作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约定事宜 乙方为甲方提供约定餐品,甲方为乙方提供送餐服务。 第二条:甲方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网络宣传平台,传统媒体宣传。 2)甲方在消费群体中为乙方做推荐介绍,提升乙方的知名度。 第三条:乙方义务 1)乙方为甲方开辟绿色通道 乙方在接到甲方的订单后,应优先处理甲方订单,保证甲方能将餐品及时送达用户。 2)乙方为甲方提供优惠,具体优惠。 第四条:问题处理 甲方电话通知乙方下单后,如乙方因餐品售罄等原因,不能提供的,应立即电话通知甲方。 第五条:结算与付款 1)双方按照约定的定餐标准结算。 2)甲方送餐人员在和乙方核对餐品无误后,现场以现金方式结算。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如乙方提供的餐品不符合约定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