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页 共 36 页 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分院成本核算工作,保障分院生产经营活 动健康、有序地进行,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 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及总院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分院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确定适合的成本核算 对象、成本项目和成本计算方法。成本核算对象、成本项目以及成本计 算方法一经确定,不得任意变更。如确需变更,应当根据管理权限,经 批准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第三条 成本核算制度是分院经营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生 产经营管理部门应结合本制度完善内部管理流程, 明确责任,确保制度 的贯彻实施。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分院所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以及分公司和分 公司性质的分支机构。 第二章 成本核算的基础工作 第五条 成本核算是成本和费用管理的基础,各单位应认真组织各 职能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