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功能测试方案 -安全监管局 1. 功能测试目的 验证功能测试范围内的系统功能是否满足业务需求。 应用系统是否实现了经过各方确认过的《软件需求规格说明书》约定的功 能和性能指标要求。 用户对应用系统的使用方式满意,确实方便了用户,提高了用户的效率, 达到了系统的设计目标。 应用系统经过功能测试,能稳定运行,达到上线正式运行的各项要求。 2.功能测试范围 1、 安全监管局测试内容: (1) 危化品监管系统; (2) 非煤矿山监管系统; (3) 烟花爆竹监管系统 (4) 安监行政执法子系统 (5) 安全评价管理子系统 (6) 安全生产隐患子系统 (7) 重大危险源监管系统; (8) 行政执法统计子系统 (9) 事故调度快报子系统 (10) 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子系统 (11) 国家安全生产信息系统 (企业端 ) 3.功能测试内容及人员情况: 功能测试内容与人员对照表 类别 序号 子系统名称 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