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成公积金〔 2011〕45号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暨 2011 年度 缴存基数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国务院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 350号)、 《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 (成公积金委〔 2007〕 2号) 和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二届第六次全体委员会议纪要 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 2011 年度缴存基数,请相关单位遵照执行。 一、缴存比例 单位和职工个人须按照同比例缴存。财政拨款单位、国有 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缴存比例上限为 12%,下限为 6%;其它单 位缴存比例上限为 15%,下限为 6%。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文件 — 2 — 二、缴存基数 (一)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 的通知》(成府发〔 2010〕21 号)要求,彭州、邛崃、崇州、 金堂、大邑、蒲江、新津等
1 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业务 操作手册 ( 学习培训资料 供缴存单位使用 )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 00 八年十月 2 使 用 说 明 为使广大缴存单位进一步了解和熟悉住房公积金政策,方 便缴存单位业务经办人及时准确办理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 我们 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350号) 和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编写了《成都住房公积金缴 存、提取业务操作手册》 。 该《操作手册》是供缴存单位业务经办人员在办理住房公 积金缴存、提取业务和向单位职工培训宣传的指导性参考资料, 希望能帮助和指导您顺利办理各项公积金业务。 由于住房公积金 政策在不断调整和完善之中, 在您使用该手册时, 如有不尽之处 请于我们联系。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 00八年十月 3 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业务操作手册 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 一、单位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