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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1.17
珠三角八市公积金异地互贷五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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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5月1日起,珠三角八城市的住房公积金将可以互贷。在广州、珠海、佛山.东莞、惠州、江门、中山,肇庆八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只要符合条件就可在以上任一城市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

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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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是指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职工以其所在单位所缴纳的住房公积 金,委托商业银行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专 门用于购买二手房的房屋抵押贷款。 相对于商业住房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 具有利率较低,还款方式灵活,首付比例低的优点,缺 点在于手续繁琐,审批时间长。 申请条件 借款申请人须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 12个月 ( 含 )以上,同时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12个月 ( 含) 以上 ( 正常缴存包括按月连续缴存、预缴、补缴住房公积金 ),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 对于经中心审批同意,处于缓缴状态的单位,其职工在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 12个月 ( 含 )以 上,且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12个月 (含 ) 以上的条件下,可以申请贷款。 借款申请人可为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 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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