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页 共 1 页 钢筋混凝土涵管采购合同 买方: 国诚集团有限公司瓮安银玉公路项目部 (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由于甲方承建瓮安县银盏至玉华矿区专用公路工程的需要,需向乙方采购钢 筋混凝土涵管。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 协议,以期共同遵守。 一、 产品名称、型号、厂家、数量、单价、金额 厂家品牌符合国家标准,合同的数量及规格以甲方给乙方报出的用料计划为 准。 合同单价详见单价表,单价包含运费、卸车由甲方承担。 二、 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卖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1、每批货物均有检验部门出具的 “质量检验报告书” 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 拒绝验收。 2、在接到甲方对钢筋混凝土涵管抽检有质量异议的通知时,应在 24小时内 采取补救措施。 3、钢筋混凝土涵管不得出现破损、缺口、漏筋等现象。 三、 交货的方式及地点 乙方负责将货物运至甲方承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