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可编辑 钢结构检测 6.1 一般规定 6.1.1 本章适用于钢结构与钢构件质量或性能的检测。 6.1.2 钢结构的检测可分为钢结构材料性能、连接、构件的尺寸与偏差、变形与损伤、构造以 及涂装等项工作,必要时,可进行结构或构件性能的实荷检验或结构的动力测试。 6.2 材料 6.2.1 对结构构件钢材的力学性能检验可分为屈服点、抗拉强度、伸长率、冷弯和冲击功等项 目。 6.2.2当工程尚有与结构同批的钢材时,可以将其加工成试件,进行钢材力学性能检验;当工程 没有与结构同批的钢材时,可在构件上截取试样,但应确保结构构件的安全。钢材力学性能检 验试件的取样数量、取样方法、试验方法和评定标准应符合表 6.2.2的规定。 表 6.2.2 材料力学性能检验项目和方法 检验项目 取样数量 (个 /批 ) 取样方法 试验方法 评定标准 屈服点、抗 拉强度、伸 长率 1 《钢材力学 及工艺性能 试验取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