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 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 (水利部分) 云南省监测井建设工程第 2标段 施工合同 发包方: 承包方: 建筑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圆满完成甲方承担的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水利部分)云南 省监测井建设工程第 2 标段水井施工任务,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 基础上友好协商,乙方自愿在对实地进行踏勘及分析水文地质资料的 基础上,分包承担甲方部分水井施工工程,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 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双方本着各负其责,互相配合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同意达成以下条款, 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施工地点和任务 一、工程名称: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水利部分)云南省监测 井建设工程第 2 标 二、工程地点:云南省临沧市 三、工程量:施工水文地质监测井 11口,总进尺约 1715.0 米。 四、工作内容:人员设备进出场、 水井凿井、洗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