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发布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合同法》、《广告法》等有关法规,经协商订立本协议,并签订如下条款: 一、 广告牌位置: 本合同中所指的广告牌位于 二、 广告牌形式: 本合同所指的广告牌为LED全彩色电子显示屏。 三、 广告发布: 由甲方进行品牌和业务宣传,由乙方负责播放广告画面及日常维护。 播放时间:乙方保证每天8:00---21:00时全天不少于 12 小时循环播放, 30 秒/次,合同期内累计播放次数不少于 10800 次。 播放内容: 甲方 提供的形象、品牌和业务宣传资料。 四、 广告发布期: 本合同广告发布期为 XX天 ,自XXX年XX月XX日至XX 年 XX月 XX 日。 五、 广告发布费: 共元人民币(大写:整)。 六、 付款方式: 广告费结算方式为银行转帐方式支付。 本合同签署并生效后 XX年 XX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