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电动观光车管理规定 为使电动观光车使用合理、安全、规范,切实加强车辆及驾驶人员的管理, 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车辆管理 1、电动观光车指定专人负责卫生清洁、基本维护、故障报修等工作;管理人在每 次使用车辆前后,应按照安全检查规程对车辆做基本检查,如发现配件故障或 车辆损坏等现象,应立即上报。 2、驾驶人员每次用车完毕,需按指定位臵整齐停放车辆。 3、任何人不得擅自将电动观光车开出厂区,管理人不得将车辆借给他人驾驶,违 者按私自使用公司公务车辆处罚。 4、车辆运行日记制度。驾驶人员对每次车辆使用情况进行登记,内容包括使用时 间、车况简述、维护保养记录、故障报修记录等。 5、备用钥匙登记制度。备用钥匙统一由车辆管理人保管,每次使用需进行登记, 并需本人归还时记录。 第二条、卫生管理 1、车辆应定期清洗,全车清洁、无破损、无灰尘、无水印。车辆使用前应再次检 查车辆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