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现场照明 5.6.1一般场所宜采用 220V 电压照明。危险、潮湿场所和金属容器内 的照明及手持照明灯具,应采用安全电压。 5.6.2 照明导线应架空固定,严禁使用花线或塑料胶质线。电源线不 得随地拖拉或绑在脚手管等金属构件上。 5.6.3 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采取接地或接零保护。单相回路内的 照明开关箱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 5.6.4室外照明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 3m;室内距地面不得低于 2.4m。 碘钨灯应固定架设,保证安全。钠、铊、铟等金属卤化物灯具的安装 高度宜在 5m以上。灯线不得靠近灯具表面。 5.7配电箱、开关箱 5.7.1施工现场配电系统应设置总配电箱(屏) 、分配电箱、开关箱, 实行三级配电、 三级保护。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 30米, 开关箱于其控制的固定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得超过 5米,配电箱周围应 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台的空间和通道。开关箱应由未级分配电箱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