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4053.3-1993 代替 GB4053.3-1983 Safety requirements for industrial protective railings 自 1994-7-1 起执行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固定式工业防护栏杆的设计、制造和安装的主要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企业中的平台、人行通道、升降口等有跌落危险的场所。 本标准不适用于各种交通及其他移动设备。 2 引用标准 GBJ205 钢结构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 3 术语 3.1 固定式工业防护栏杆:沿平台、通道及作业场所敞开边缘固定安装的防护设施(见图)。 3.2 立柱:栏杆的垂直构件。 3.3 扶手:固定于立柱上端的水平方向设置的防护构件。 3.4 横杆:固定于立柱中部的连接杆件。 3.5 挡板:固定于立柱下部的防护板。 4 技术要求 4.1 防护栏杆的高度宜为 1050mm。在离地高度小于 20m
固 定 式 工 业 防 护 栏 杆 安 全 技 术 条 件 3 术语 3.1 固定式工业防护栏杆: 沿平台、通道及作业场所敞开边缘固定安装的防护设施 (见 图)。 3.2 立柱:栏杆的垂直构件。 3.3 扶手:固定于立柱上端的水平方向设置的防护构件。 3.4 横杆:固定于立柱中部的连接杆件。 3.5 挡板:固定于立柱下部的防护板。 4 技术要求 4.1 防护栏杆的高度宜为 1050mm。在离地高度小于 20m 的平台、通道及作业场所的 防护栏杆高度不得低于 1000mm,在离地高度等于或大于 20m 高的平台、通道及作业场所 的防护栏杆不得低于 1200mm。 4.2 栏杆的全部构件采用性能不低于 Q235-A·F的钢材制造。 4.3 栏杆的结构宜采用焊接,焊接要求应符合 GBJ205 的技术规定。当不便焊接时, 也可用螺栓连接,但必须保证第 5 章规定的结构强度。 4.4 扶手宜采用外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