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都吉银村镇银行 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合同 甲方: 乙方:江苏江都吉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就开立人民币协定存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在乙方开立人民币协定存款帐户,双方依照 《江都吉银村镇银行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章程》和《江都吉银 村镇银行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协定存款 业务。 二、 甲 方 在 乙 方 开 立 协 定 存 款 帐 户 的 帐 号: ,其基本存款额度为人民币 (大 写) 万元。 三、 甲方承诺不在协定存款帐户上办理透支业务。 四、 乙方按季对甲方协定存款帐户进行结息。 协定存款 帐户中基本存款额度以内的存款按结息日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超过基本存款额度的存款按结息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协定存 款利率计息。 五、 对协定存款帐户销户的, 如果在结息日销户, 超过 基本存款额度的存款按协定存款利率计息;如果不在结息日销 户,超过基本存款额度的存款从上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