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处作业施工安全防护措施 工程名称 : 中北春城三期 (三)42#楼 施工单位 : 哈尔滨市第十建筑工程公司 监理单位 : 哈尔滨中北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 : 黑龙江中北邮电建设开发总公司 一、 工程概况 中北春城三期﹙三﹚ 42#楼是由黑龙江中北邮电建设开发总公司投资兴建。 该 工程位于香滨路 4号原重型机械厂院内,建筑面积约 33054.76m2,建筑层数为地 下一层,地上二十六层,建筑高度 81m。计划 2008年 6 月 20日开工, 2009年 9 月 30日竣工。 在本工程施工中高处坠落事故是建筑施工伤亡事故的元凶,有效防止高处坠 落事故对预防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建筑业“五大伤害”(高 处坠落、坍塌、物体打击、触电、机械伤害)事故中,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率最 高、危险性极大(平均约占 45%)。因此,减少和避免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是 降低建筑业伤亡事故的关键
中 国 广 厦 建 设 集 团 贵 州 分 公 司 临边、洞口及高处作业防护措施 一、 临边、洞口防护措施。 a.电梯口设置工具式固定栅门,电梯井内每隔三层设一道安全平网。 b.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坑槽等处,除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 志外,夜间还应设红灯示警。 c. 楼板,屋面和平台等面上短边尺寸小于 25cm但大于 2.5cm的孔口(如 卫生间、厨房间管道井处) ,设置牢固的盖板(采用竹胶板) 。盖板应 能防止挪动移位,并漆以安全色标。 d.对邻近的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性的其它竖向孔、洞口,均应予以盖设或 加以防护,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 e.基坑周边需设置防护栏杆按标准设置,并漆以色标。 f. 施工电梯和脚手架等与建筑物通道的两侧边,必须设防护栏杆。地面 通道上部应设安全防护棚。 g.防护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 上杆离地高度 1.2m,下杆 离地高度为 0.6m。防护栏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