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资料管理标准 1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标准 ·编制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中大房地产集团所建项目工程资料收集,编制,组卷, 发放管理,明确文件资料的管理内容和范围,确保满足工程施工、移交和 归档的要求。根据国家、地方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和标准,结合中 大房地产集团项目的具体实施情况,特编制本标准。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所有开发(管理)项目。 二、过程管理及归口责任部门划分 (一)项目前期与政府职能部门之间的各类报告、 批复、证明、协议、 许可证等文件资料的归口责任部门为项目公司办公室(档案室) ,经办人 取得文件资料后即移交办公室(档案室) 。其他部门有需要的,留复印件 备查。 (二) 工程设计文件资料,项目公司设计部(总师室)为过程管理责 任部门,过程管理期间设专人负责。各类设计招投标文件在招标结束后移 交项目公司办公室(档案室)归档,图纸发放至项目成本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