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工程造价咨询操作规程 一、总 则 1.1 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工程造价咨询的业务管理水平, 规范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操作程序, 明确咨 询业务操作人员的工作职责,保证咨询业务质量和效果,特制定本操作指导规程。 1.2 咨询业务范围 咨询业务是指咨询单位向委托人提供的专业咨询服务主要包括建设项日投资策划、 编制 项日建议书与可行性研究报告、 建设项目投资估算及建设项目财务评价: 编制或审核工程概 算、预算、竣工结(决)算、项日后评估;项目招投标策划,编制或审核工程招标文件、招 标控制价、投标报价、施工合同;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服务(包括各阶段工程造价的确定、控 制、工程索赔及合同管理) 、工程造价的鉴证、 工程造价的信息咨询及其它相关的咨询服务。 1.3 适用对象 公司工程咨询中心造价咨询部。 二、一般原则和程序 2.1 - 般原则 咨询业务的操作规程必须符合现行的法律、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
工程造价咨询质量控制规程 2010-10-15 16:9 来源于网络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有效实施工程造价咨询质量全面管理,严格落实质量控制责任制,充分保证 工程造价咨询成果的真实性、完整性、科学性,根据本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对工程造价咨询过程和成果的质量实施专业咨询员自校、项 目负责人审核、技术负责人复核的三级质量控制程序。 第三条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开展造价咨询业务时均需实行本控制规程。 第二章 一般原则 第四条 造价咨询企业出具造价咨询成果,实行逐级审核制,由专业咨询员、项目负责 人和技术负责人审核后,方可出具咨询成果。 第五条 若项目负责人同时作为专业咨询员的,二级审核由公司负责人授权其他项目负 责人担任; 若项目负责人同时作为技术负责人的, 三级复核由公司负责人授权其他项目负责 人担任。 第六条 各级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