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核准条件 一级资质核准条件 : 1.机构名称有“房地产估价”字样; 2.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连续 6 年以上,取得房地产估价机 构二级资质 2 年以上; 3.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 万元以上,合伙企 业的出资额人民币 120 万元以上; 4.有 15 名以上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5.近两年平均每年完成估价项目总数 200 宗以上,估价标 的物建筑面积 50 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土地面积 25 万平方 米以上; 6.法定代表人或者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是注册后从 事房地产估价工作 3 年以上(含 3 年)的专职注册房地 产估价师; 7.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中有 3 名以上(含 3 名)、合伙企 业的合伙人中有 2 名以上(含 2 名)专职注册房地产估 价师,股东或者合伙人中有一半以上是注册后从事房地 产估价工作 3 年以上(含 3 年)的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 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