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通
更新时间:2024.11.24
建造师承接业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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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注 册 建 造 师 执 业 工 程 规 模 标 准 (试 行) 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 (房屋建筑工程) 序 号 工程类别 项目名称 单位 规 模 备 注 大型 中型 小型 1 一般房屋 建筑工程 工业、民用与公共建筑工程 层 ≥25 5~25 <5 建筑物层 数 米 ≥100 15~100 <15 建筑物高 度 米 ≥30 15 ~30 <15 单跨跨度 平方 米 ≥ 30000 3000 ~ 30000 <3000 单体建筑 面积 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工程 平方 米 ≥ 100000 3000 ~ 100000 <3000 建筑群建 筑面积 其他一般房屋建筑工程 万元 ≥3000 3 00~3000 <300 单项工程 合同额 2 高耸构筑 物工程 冷却塔及附属工程 平方 米 >3500 2000 ~ 3500 <2000 淋水面积 高耸构筑物工程 米 ≥120 25~120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业务承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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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业务承接 【学员问题】: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业务承接。 【解答】1)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从事各类建设项目的工程造 价咨询业务;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从事工程造价 5000万元人民 币以下的各类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2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设立分支机构, 应自领取分支机构营业执照 之日起 30日内备案: 3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在接受备案之日 起 20日内,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4 )应由设立分支机构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负责承接业务、 订立合 同、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 5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接业务,应自承接 业务之日起 30 日内到建设工程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库 以上内容均根据学员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整理而成,供参考, 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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