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许可内容 城市园林绿化施工、设计、监理企业二级(含二级)以 下资质审批。 二、设定行政许可的法律依据 (一)《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管理办法》 (建城〔1995 〕 383 号)第四条; (二)《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 (三)《昆明市城镇绿化条例》第二十条。 三、行政许可数量及方式 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予许可。 四、行政许可条件 (一)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资质 1.二级企业资质标准 (1)注册资金且实收资本不少于 1000 万元;企业固定 资产净值在 500 万元以上;企业园林绿化年工程产值近三年 每年都在 2000 万元以上。 (2)5 年以上的经营经历,获得三级资质 3 年以上, 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独立的专业园林绿化施工企业。 (3)近 3 年独立承担过不少于 5 个工程造价在 400 万 元以上的已验收合格的园林绿化综合性工程。 (4)企业经理具有 5 年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