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招标合同签订管理办法 第一条 建安总承包工程合同签订工作由工程招标与 预算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指定分包、独立发包工程合同 签订工作由地区公司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条 原则上要求签订合同时应附该项目的施工图 预算。如项目急需签订合同,而施工图纸暂未齐全,则先签 订合同上、中册,以此作为办理施工图预算核定前的中期进 度款支付;合同下册待施工图预算完成编制、会签后另行签 订。 第三条 在地区和项目公司的配合下,工程招标与预 算管理中心根据合同核心原则,组织对特殊的措施费、特殊 情况(如违约清退后中途进场)商务谈判,协商确定明确意 见作为补充合同条件。 第四条 工程招标与预算管理中心在合同范本(或立 项提供合同版本)的基础上,根据答疑形成针对性的招标项 目发包合同。 第五条 因项目特殊原因,如出现所有投标单位均不能接 受核心结算原则,需要调整下浮点数等重大决策事项,由工 程招标与预算管理中心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