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 工程转包、劳务分包还是劳动合同纠纷 甲公司通过竞标承建 XX公路 A-B段,而后甲 公司把 A-B段公路以《 A-B段公路劳务分包协议》 的形式全部转给当地人乙修建, 协议约定该工程所 需费用由乙全部垫资,业主验收合格后,甲公司抽 取工程总价的 20%作为管理费,剩余部分支付给 乙。协议签定后,乙组织了当地村民丙、丁等连同 乙共 50 人共同修建此段公路。在修建此段公路的 过程中,原材料、机器设备等均由乙等 50 名村民 自行组织,从路基到水泥路面也由乙等村民完成。 在完工并交付使用后,乙等 50 名村民并未如期拿 到约定的工程款, 乙以甲公司作为被告向法院提起 诉讼,要求按协议履行。 分析: 一、 本案不属于劳动分包合同纠纷。 《最高 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 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具有劳务作业法 定资质的承包人与总承包人、 分包人签订的劳务分 包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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