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招标中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主要体现在资质、业绩和信誉三个方面,其中的业绩要求广受争议。通过现行工程招投标法规中投标人业绩相关条款的对照解读,对设置投标人业绩要求的合理性进行分析,并就投标人业绩设置所涉及的一些具体问题提出建议。
第一部分 资质业绩条件 一、通用资质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并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2. 具有 ISO9000 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及年检记 录。 3. 具有本次招标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或国家规定的认证 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 4.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 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 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包 (或 子包)的投标。 5. 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6. 提供的同类设备未因该设备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 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 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 7. 在国内设备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 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 10% 及以上)或严重 影响施工,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 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8. 在国内设备供货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