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建价〔 2008〕66号调整工程预算工资单价 2008年 04月 10日 星期四 09:28 江 苏 省 建 设 厅 文 件 苏建价〔 2008〕66号 关于调整建筑、装饰、安装、市政、修缮、 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工资单价的通知 各省辖市建设局(建委): 为推动建筑市场规范化管理,解决目前建设工程人工费及工人工资 偏低的状况,经研究,决定适当调整我省建筑、装饰、安装、市政、修缮、仿古 建筑及园林工程的预算工资单价标准。具体调整办法通知如下: 一、调整标准 1、包工包料工程调整为以下标准: 建筑、安装、市政工程:一类工 47.00 元/工日,二类工 44.00 元/ 工日,三类工 41.00 元/工日;单独装饰工程: 54.00~70.00 元 /工日;修缮工 程:44.00 元 /工日;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执行 90版《仿古建筑园林工程预算 定额》第一册与第四册 44.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