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式联运合同 作为运输组织形式,有的是用一种运输方式完成的运输,还有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运输 方式完成的运输。前者被称为“单式运输”,后者被称为“多式联运”。多式联运是最 近十余年发展起来的,实行“一次托运、一次收费、一票到底、一次保险、全程负责” 的“一条龙”服务的综合性运输,具有独特的优越性。 多式联运合同,是指多式联运经营人与托运人订立的,约定以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的 运输方式,采用同一运输凭证将旅客或者货物运输到约定地点的运输合同,如海陆空联 运合同、水铁联运合同等,通常包括旅客联运合同和货物联运合同。本文章以国内货物 多式联运合同为例,分析主要合同条款。 多式联运合同 甲方(托运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经办人: 联系电话: 传真 : 乙方(承运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经办人: 联系电话:传真 : ●律师分析 【条款目的】 以上内容规定了货物多式联运合同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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